运输危险品的知识
危险货物运输涉及驾驶、押运、装卸和交接等多个环节,各环节的操作要求与货物特性密切相关,需要相关人员了解并落实。

一、驾驶人员要求
驾驶人员应具备相应职业素养,钻研业务、认真负责。基本条件包括:初中以上学历,具备一定安全驾驶经历或较长无责任事故行车里程,身体健康,思想素质良好。
车辆和设备方面,需按要求配备排气管火花熄灭器、电源总开关、导静电拖地带、消防器材、危险品标志灯和标志牌。车型根据运输对象选择。
行车过程中,需注意速度和安全距离,严禁疲劳驾驶,随时检查货物。出车前根据货物危险特性准备随车工具、属具和防护用品。按公安部门指定的路线和时间行驶。车厢底板应平坦完好,栏板牢固,消防器材完好。车辆不得搭载无关人员,控制明火,行驶途中集中注意力,过夜安排专人看管。具体安全技术要求因运输对象而异,驾驶员需掌握相关知识。
二、押运安全
押运人员需具备基本素质、品行素质和业务素质。工作内容包括出车前检查、装载时检查、运输途中检查和卸载时检查。押运安全应结合通用要求和危险货物具体特性,根据实际情况处理。押运人员需保持责任心,并不断学习危险货物相关知识。

三、装卸管理安全
危险货物装卸对运输有重要影响,既是运输的伴生环节,也是对运输的支持和保障,衔接性较强,属于承托运双方的共同活动。装卸可分为人工装卸和机械装卸,机械装卸方式有叉、吊、滚、移等。
基本要求包括:作业现场保证安全,车辆调度和停放保证安全,车辆熄火且制动可靠,对照运单核对货物,根据危险货物特性谨慎操作,装卸过程中移动车辆更要小心,装卸完毕清理现场。
四、交接过程安全
承运人在交接之前承担保管责任。交接需仔细,发现严重差货事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。卸货入库由接货地点的装卸人员完成,交接完成签字后,保管责任由接货人承担。不能及时卸货的,由承运人妥善看管,特殊情况报告公安机关。
